索引号: | jz-zjj-2023-0012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晋中市房地产“二十五条”,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房地产业是市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民生福祉改善。
去年6月1日,我市推出《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这项政策自施行以来,为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供应、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创优投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从7月25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不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势头,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房地产“二十五条”将延期实施一年。
实施一年取得的成效
群众层面: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住户3304户补贴资金2.16亿元;契税补贴10242户、7480万元。
企业层面:放宽土地出让条件后,为开发企业办理缓交土地出让金6.17亿元。通过调整公租房政策,直接减少企业开发成本13.2亿元,同时通过降低车位配建指标、商改住等政策,有效为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提振了房企信心。
关于契税补贴政策哪些人可享受,补贴标准是多少?
在《二十五条》政策实施期间,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群,均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其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全额补贴;面积在144平方米(含) 以上的给予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
《二十五条》对高知人才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购房优惠方面: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人才,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对博士、硕士、本科生最高分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12万元、10万元
在租房优惠方面:在市城区就业、创业、无住房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未享受相关部门给予生活补贴或租赁补贴的,在市城区申请租赁公租房时,不排队、不轮候,优先分配,并免收3个月租金。
为巩固晋中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势头,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市规资局继续推进哪些主要措施?
控制商业用房增量: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商业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以及城市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依申请,将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或住宅用地,通过重组住宅和商业用地结构,促进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盘活商业用房存量:对已建未售且符合居住条件的商务公寓等非住宅建筑,可以依申请,变更为住宅性质,在贷款、用气、用暖、物业等方面与普通住宅享有同样政策待遇,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能够丰富多级居住功能属性市场。
《二十五条》延期实施后,购房者在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方面会享受到什么优惠政策?
首付比例方面: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为20%。
利率方面:参照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以上LPR为4.2%。首套房5年期以上最低利率为4.0%;二套住房5年期以上最低利率为4.8%
市公积金中心推出哪些政策?
一是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二套自住房的,均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同时,购房网签合同备案后即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二是提高申请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三是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房屋套数以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四是优惠广大缴存职工,要求任何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2孩、3孩的单缴存职工家庭,与双缴存职工家庭同样对待,最高可申请贷款80万元。五是服务发展大局,开辟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渠道,设立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持续提高公积金普惠率。六是聚焦二手房交易,开启个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最大限度助力缴存职工实现“圆梦安居”。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