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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部门职责及上级统一安排,晋中市住建局负责修定晋中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经研究,现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上述工作内容的招标代理服务。为及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加快项目推进,制订本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选取一家咨询机构对晋中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的后续实施方案重新进行修定。

二、参与单位资质要求和范围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通过在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抽签公告,公开报名,现场抽签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工作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此次抽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招标内容中标价做为计费基数,并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30%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此次选取工作由晋中市住建局组织,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市鼎信公证处公证,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到

时间:2023年11月30日8点30分开始签到,9点签到结束,逾期不再受理;地点: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公章、相关资质原件和复印件按时签到,法人代表本人不能到场委托其他人到场的,需由受委托人出具加盖法人代表名章的委托书、公司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此外,参会代理机构需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声明书,说明在之前的代理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二)抽取招标代理

1、确定顺序。按照签到顺序依次抽取抽签顺序。

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抽签顺序,抽中1号的承担晋中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的后续实施方案咨询机构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公证

本次抽签过程由晋中市鼎信公证处全程摄像、公证。

(四)结果确认

各招标代理机构对抽签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按照行政审批部门规定和要求,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