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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12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第1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重污染预警监管力度还不够。部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期间违规施工、生产。督察发现:11月28日至12月2日预警期间,平遥县4家企业违规生产。12月3日至12月31日预警期间祁县山西大华玻璃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地、太谷区山西新康德动物制药有限公司附近存在施工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等问题。整改目标是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二、整改措施

(一)完成重点领域无组织排放治理。精准实施对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和扬尘污染的监管与处罚,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大宗原材料及产品错峰运输,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强化总量减排措施,特别是遇风速达到四级或以上的重污染天气,城市建成区必须停止工程土石方作业。

(二)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完善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判断标准,明确不同预警级别污染物减排比例,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在预测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时,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三、完成情况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我局严格落实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应急响应迅速高效,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全面有力。成立了晋中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制定印发了《《晋中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对具体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特别是遇风速达到四级或以上的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运输作业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施工作业,并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

在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全市住建部门进行应急响应,按照《晋中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规定,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和应急减排措施要求通知到各个建筑工地,各工地接到通知后,立即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和征拆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工地,我局采取通报、处罚,记入信用系统不良记录等办法,切实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市住建局成立督导组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应急响应不及时、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全过程。今年,全市建筑工地和征拆工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都已严格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3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晋中市住建局):张   健

固定电话(晋中市住建局):3201928

电子邮箱(晋中市住建局):jzzjzlaqk@163.com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