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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2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的认识不够深刻。强调客观因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对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环境污染较重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愿望强烈;对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紧迫感不强,对破解转型发展难题还存有畏难情绪;对解决煤研石等“老大难”问题主动性不够、思路办法不多。

二、整改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管控,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对“六个百分之百”不达标工地、扬尘管控不力的责任单位,落实惩戒机制,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   

(二)强化社会监督,落实企业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建筑工地开工建设前,要求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签订绿色环境保护承诺书,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建工地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立扬尘治理责任和治理措施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提升技防水平,加大视频监控和扬尘检测系统覆盖率。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采取定时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固化工作成果,确保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市住建局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长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全面协调,班子成员包项负责,整合科室单位人员力量,包县包保负责,分区连片监管,列清单、建台账、明责任、严标准;每年出台全市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多次召开全市扬尘治理工作会、通报情况,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强化落实。继续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制度,实行施工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和通报力度,严抓违规惩戒,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

(二)认真执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我局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抽调业务骨干、聘请专业人员成立检查小组,赴各县(区、市)开展密集巡回检查,确保项目全覆盖、责任严落实。在日常巡回检查加远程视频监管的基础上,每月开展不定期专项大检查,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五不”:不检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对检查出问题的项目一律下达整改通知,指定专人负责,并责成施工单位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确保扬尘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022年,全市住建部门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扬尘治理大检查,共检查全市417个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工地扬尘问题76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67份,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层层从严管控,强化制度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我局多措并举加大惩处力度。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例会,及时传达上级部署,随时掌握动态情况,研判分析突出问题,安排推进阶段任务,全力保障扬尘治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一是加大经济处罚力度。通过日常检查、线索举报、媒体曝光等多渠道收集违法违规信息,一旦查实问题,一律移交处罚。2022年,全市对8个项目,8家企业进行移交行政处罚。三是计入信用不良记录,源头管控。对于扬尘防控不力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记入不良信用信息,上传“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坚决从源头上限制不诚信主体参建项目。

(四)创新科技,推动智慧平台建设

我局加强远程视频监控工作,所有建筑工地要求全部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市住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并要求同环保部门进行联网。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所有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接入省住建厅“智慧工地”平台。我局召开了推进智慧平台建设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全市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所有在建项目(包括续建项目)全部接入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根据工程进度完成信息数据录入。目前,我局在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智慧平台建设推进工作。

(五)强化机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我局严格落实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应急响应迅速高效,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全面有力。成立了晋中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制定印发了《晋中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在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住建部门立即进行应急响应,将预警信息和应急减排措施要求通知各建筑工地和征拆工地,各工地接到通知后,立即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和征拆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对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工地,要采取通报、处罚,记入信用系统不良记录等办法,切实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市局成立督导组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应急响应不及时、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全过程。今年,全市建筑工地和征拆工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都已严格落实到位。

(六)严格环保标准,提高扬尘治理水平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实施绿色施工加快推进转型项目建设的通知》(晋建质字〔2018〕24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噪声及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要求,倒逼建筑企业转型升级,2018年10月22日,山西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295号)。我局积极推动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标准,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用(即绿色文明施工费)列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并在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拨付给承包方,确保专款专用。

对建设单位没有按时足额拨付“三项费用”的、监理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住建部门予以通报,并依规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主体(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责任、落实绿色文明工地标准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不良信息。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8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晋中市住建局):张   健

固定电话(晋中市住建局):3201928

电子邮箱(晋中市住建局):jzzjzlaqk@163.com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