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中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公正的做好晋中市城区11个棚户区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公开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原172棚户区,桥东街棚户区、山西榆次太阳锅炉厂地块棚户区、站北街东侧棚户区、五二五棚户区、丽华苑棚户区、荣复街棚户区、九三宿舍棚户区、晋华纺织一厂花园巷宿舍棚户区、泰山庙(城东雅苑B区)棚户区、晋中市农业机械总公司新建街棚户区11个棚户区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评估工作。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晋中市建设局194号919室
联系电话:0354-3201970
晋中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