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回晋中万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 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9年度省住建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零产值和异常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核查工作,2019年5月中旬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回资料的企业逐一进行了通知,并对未报企业进行了限期报送督促。截止目前,晋中万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按要求上报核查资料或上报资料仍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二十八条之规定,拟撤回以上3家企业三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拟撤回资质的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提供有关材料,报我局建管科。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规定撤回企业相关资质。
附件:拟撤回资质企业名单
2019年7月22日
晋中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