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申请资料审查意见的公示2019.7
市建许公示字〔2019〕7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以下事项平遥县新晋大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遥县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审查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若有异议,企业应在2019年6月24日前由初审部门将企业申诉材料报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特此公示。
附件: 审查意见 2019年6月10日公示.xls
联 系 人: 褚 昕 黄新丽 白 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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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