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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延期实施一年
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托起百姓优居幸福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李晓雯)7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不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势头,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晋中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以下简称《二十五条》)延期实施一年。

《二十五条》自去年6月1日施行以来,为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供应、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创优投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从群众层面来看,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住户3304户,补贴资金2.16亿元;契税补贴10242户、7480万元。从企业层面来看,放宽土地出让条件后,为开发企业办理缓交土地出让金6.17亿元。同时,通过降低车位配建指标、商改住等政策,有效为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提振了房企信心。

《二十五条》延期实施后,晋中购房者在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方面享有哪些优惠,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据了解,在首付比例方面,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我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各银行机构,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为20%。在利率方面,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目前,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但受个人信用和银行机构内部审核等因素影响,不同受众群体获得的贷款利率会有所差异。

契税补贴政策是普惠政策,在《二十五条》政策实施期间,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群,均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其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全额补贴;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给予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

人才购房,资金补贴。人才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动力。《二十五条》支持新人才购房需求。在购房优惠方面,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人才,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对博士、硕士、本科生最高分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12万元、10万元。在租房优惠方面,在市城区就业、创业、无住房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未享受相关部门给予生活补贴或租赁补贴的,在市城区申请租赁公租房时,不排队、不轮候,优先分配,并免收3个月租金。

同时,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市公积金中心推出了多项政策。一是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二套自住房的,均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购房网签合同备案后即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二是提高申请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三是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房屋套数以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四是优惠广大缴存职工。要求任何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2孩、3孩的单缴存职工家庭,与双缴存职工家庭同样对待,最高可申请贷款80万元。五是服务发展大局。顺应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要求,开辟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渠道,设立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持续提高公积金普惠率。六是聚焦二手房交易。开启个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最大限度助力缴存职工实现“圆梦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