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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对部队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住房建设的支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住建局把落实军队人员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任务来抓。

2012年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制定《关于印发晋中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及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发〔2012〕94号),对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现役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给予了优先配租的规定。此外,在历年的公租房分配中将复退不满 5 年,具有本地户籍且无住房的军人纳入保障范围,并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条件的两参人员、优抚对象给予优先分配住房。

2019年以来,对全市两参人员、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等保障对象按照政策给予了住房保障。有52名分配到保障性住房,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户、购买经适房32户。有138户享受了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