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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送山西欧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案件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局接相关单位转,山西欧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基本情况如下:

一、违法主体:山西欧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张亮,联系电话:138******7185

三、办公地址:太原市晋源区旧晋祠路三段19号

四、违法事实:山西欧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333县道与汇通南路交叉口拓宽道路工程在施工中,使用国三车辆进行渣土拉运,土石方未苫盖。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规定。

五、处罚建议:鉴于该项目为市政重点工程,建议处罚人民币一万元。

、业务联系人:梁海元,电话:3201929

现将案件移送你局,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山西欧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及相关案卷资料请及时反馈我局。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