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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2020年12月10日,验收组对第36号整改任务(任务来源《回头看整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2018年以来,太原等4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10月份太原市、阳泉市降尘量分别高达15.0和14.8吨/平方公里,在“2+26”城市中居首,但尚未按《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要求将降尘指标纳入考核。督察发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原环境保护等部门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任务分解》要求,扬尘治理不力。一些工矿企业扬尘污染严重,企业集聚区周边道路扬尘突出,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显著。

二、整改目标

    太原、阳泉市降尘量达到9吨/月·平方公里考核标准。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确保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达到环保要求。

三、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以项目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大力度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高度重视,强化精细管理。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局领导包干负责,建立了市城区在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内容、标准、时限等具体要求,特别是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日常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起来,坚持把扬尘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采取督查、抽查等形式,强化扬尘治理监管;二是与标准化工地评审结合起来,坚持把扬尘治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定期不定期考评,发现问题“一票否决”;三是与推进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要求项目部和施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24小时监管。

(二)严格要求,全面巡查整改。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发现问题即查即整即改。对市城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天候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尤其是针对大气办督办的所有项目,责成施工单位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全面整改,监理单位全程督促。同时,我们着重加大了城区现场搅拌砂浆查处力度,除需使用特种砂浆或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且预拌砂浆企业无法提供外,严格禁止现场搅拌作业。

(三)强化措施,确保治理实效。针对道路运输车辆扬尘相对突出的问题,我们积极与交警部门对接沟通,通过晋中电视台、晋中日报、晋中晚报及向各项目法人单位、乡镇、村,同时发布了《关于做好市城区渣土运输车辆新型全密闭苫盖设施改造安装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城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新型全密闭苫盖设施,未改造安装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不发放车辆通行证,已全部落实。同时,我们明确了7条具体措施(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区域及影响路段不间断洒水,保持道路不起尘;配备专门清扫人员,对施工出入口及影响区域进行不间断清扫,随时清理;对施工出土车辆全部进行车辆改装,设置自动全封闭苫盖装置;对出土车辆采用车辆冲洗装置进行清洗,确保从施工区域驶出车辆不带泥带土驶出施工区域;对暂未清的渣土及建筑垃圾采用密目网及彩条布进行覆盖;对施工影响区铺设草垫,定点洒水抑尘;对施工区域及影响范围内配备2台雾泡车对空气进行降尘处理),要求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确保了道路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截至今年年底所有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部安装了远程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了24小时监控施工现场PM2.5和PM10指标实时情况。

四、验收意见

整改合格,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