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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建局关于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发现第五批交办问题调查处理 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晋中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7日,收到专项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交办环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重点办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查,转办情况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转办内容

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兴隆路段道路施工工地裸露土堆未苫盖,施工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二)调查情况

12月7日,我局重点办相关人员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修文镇兴隆路段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调查,转办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我局要求该施工工地立即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堆进行了苫盖,严格按照橙色预警措施组织施工。并移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处罚。

(二)信息公开情况

12月8日,在我局网站将此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作措施

(一)对市城区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控,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五不”:不检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

(二)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认真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执法检查和通报力度,严抓违规惩戒,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快“智慧工地”建设,要求我市所有在建项目(包括续建项目)全部接入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根据工程进度完成信息数据录入。新开工项目须在开工30日内接入系统。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监管部门,市局将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我局将进行通报和处罚。

 

人:梁海元

联系电话:138******1084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