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项目 | 承办机构 | 审核条件 | 审核依据 | 审核机构 | 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期限 |
1 | 行政许可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听证且涉及公共利益的,或者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 政策法规科 |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 局各行政科室 |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和相关证据资料 |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收到审核材料后5个工作日,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
2 | 行政许可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的; | 政策法规科 |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 局各行政科室 |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和相关证据资料 |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收到审核材料后5个工作日,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
3 | 行政许可 | 其他对当事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决定。 | 政策法规科 |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晋建党字〔2018〕80号) | 局各行政科室 |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和相关证据资料 |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收到审核材料后5个工作日,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
4 | 其他 | 其他行政执法决定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 | 政策法规科 |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晋建党字〔2018〕80号) | 局各行政科室 | 《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代拟稿)和案件情况调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有关材料、涉案物品清单 | 涉嫌犯罪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调查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 收到审核材料后5个工作日,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