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审 批 事 项 指 南 表 | |
事项名称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
事项代码 | 晋建办综第8号 |
办事单位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办理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
办理电话 | 0351-3580105 |
工作内容 | 受理—审查—公示—决定公告—发证 |
申报材料 | 企业申请核定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资质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需由市级主管部门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原件审核章”。(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企业经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6)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7)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8)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9)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10)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11)其他: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企业,需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09〕157 号)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建城〔2009〕158 号)等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
办理依据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具体规定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09]157号)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建城[2009]158号)等规定 |
表格下载 |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http://www.mohurd.gov.cn/ |
工作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 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服务范围和对象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初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