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办事服务>详细内容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审 批 事 项 指 南 表
事项名称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准
事项代码晋建办综第3号
办事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处、市场处
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政务大厅
办理电话0351-3580105  3580010
工作内容

初审—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复审—决定公告—发证

申报材料

(链接)

办理依据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工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第九条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具体办理依据:具体条件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 号)

表格下载

3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准.doc

工作时限19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
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服务范围和对象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工程勘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