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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审 批 事 项 指 南 表
事项名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事项代码晋建办综第6号
办事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处、标定处
办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政务大厅
办理电话0351-3580105 3580073
工作内容

初审-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复审—决定公告—发证

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⑵ 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⑶ 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⑷ 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⑸ 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⑻ 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⑼ 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第⑸项、第⑹项所列材料。

办理依据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第99 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 号)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
具体办理依据:具体条件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 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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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doc


工作时限

19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
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服务范围和对象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